议会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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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的组织机构

议员

  县议会是由来自45个选举区选出的定员为87名的议员所构成。议员的任期为4年。

议长和副议长

  议长和副议长是由议员间通过选举而产生。
  议长代表县议会的立场,主持全体会议的召开和维持议会场内的秩序。
  如果议长因生病等发生意外事件而不能出席时,则由副议长代行议长的职务。

例会和临时会议

  县议会分别于每年2月、6月、9月、12月召开4次例会,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全体会议和委员会

  召开全体议员参加的会议被称为全体会议。县议会在此做出最终决定。
  县的工作范围十分广泛和复杂,为了能够有效和进行专业性审查议案等而设立了委员会。委员会在闭会期间也根据需要进行审查和调查工作。

委员会的种类

议会运营委员会

  就会期、议事日程、会期的延长以及休会、特别委员会的设立和改革以及废除、与议会有关的条例以及规则的制定和改革以及废除等有必要进行表决的案件进行协商,并回答议长的咨文等,为议会的顺利运营而设立。

常任委员会

  根据县的各部、局分别设立了8个委员会。
  就会期中的议案和请愿等进行审查。此外,闭会期间就全体会议中移交来的调查事项进行审查和调查。

 

特别委员会

  有必要针对特定的议案进行审查和调查时设立。
  现在设立了6个特别委员会。另外还设立了审查县的预算和决算的预算特别委员会以及决算特别委员会。




 

代表者会议

  由议长,副议长以及拥有5人以上所属议员的各会派的代表者构成。就有关议会的活动、议员定员、由改选而带来的初次议会的运营,其它有关议会运营上必要的事项等进行协商以及调整会派间的意见而设立。

议案审查的流程

全体会议:开会,提出议案报告,说明提案理由,提问,提交给委员会

①在进行条例的制定和改正、预算、决算等县的工作之际,就重要的工作所提出的议题。称之为“议案”。
  在全体会议上,议案的提出者就提案的理由和内容进行说明。。
②议员就议案和县的总体工作提出问题,知事等对此进行回答。
③为了将议案进行更详细的审查,从而提交给委员会。

委员会:审查提交的议案  

④委员会就提交上来的议案进行审查,经过质疑审查后进行表决,做出审查结果。

全体会议:,委员长报告,(讨论),表决,闭会

⑤委员会审查结束后,再次召开全体会议。委员长报告审查结果后进行表决。
  通常,议案在出席会议的议员过半数赞成的情况下成立。

县政的运营

⑥知事就是依据如此成立的议案的基础上进行县里的工作的。